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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水晶龙
    2017-12-14 12:10:56   转载
   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

   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及

    社会保障卡有关事宜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位城乡居民:

    你们好!为方便大家就近就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、缴费,减少排队、跑腿等情况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已经参保的城乡居民,凭社会保障卡(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凭身份证或户口本)到农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2018年医疗保险费用;到银行网点不能缴费的,需到各乡镇人社所核对、完善缴费信息,再到银行网点缴费。没有参保的城乡居民,需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乡镇人社所办理参保,再到银行网点缴费。

    二、市扶贫办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,市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、五保户,市残联认定的重度残疾对象或未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,个人不需到银行缴费,由政府负责统一参保。(切记:个人不要到银行缴费)

    三、鉴于人社局大厅社保卡窗口接待能力有限,凡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城乡居民,请先到乡镇人社所查询;新申办社会保障卡,按以下说明提供材料(乡镇人社所和人社局大厅均可办理):

    ①未成年人:7周岁以下,凭本人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(户口本)办理;7周岁以上无身份证和外省人员需提供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(358×441像素,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送到QQ邮箱:390095712)。

    ②成年人:凭身份证。

     

   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2017年12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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